大老婆設局 小三被反將一軍
【聯合報】
大老婆直覺丈夫當天行為有異,老公刻意支開她和小孩,她外套常放在丈夫車上,她被丈夫支開前將手機藏在自己外套口袋,手機開啟錄音功能,隔天她拿回外套內的手機,剛開始聽,只聽到丈夫與小三對話,並無異狀,她以為自己多心,後來竟聽到丈夫向小三抱怨老婆內容,隨即傳出二人做愛對話和喘息聲。
老婆先找小三談判,聲稱有錄到林男和小三性愛畫面,再要求小三拍裸照,老婆拿小三的裸照給小三的母親看,對方看到後相信自己女兒與人夫有染,並簽下老婆拿出的和解書。
小三的母親和林妻和解,再依老婆建議,要求林男要拿出醫療檢查費用,讓她女兒到醫院檢查是否因性交而感染性病,林依其要求匯錢給小三的母親。
法官說,林男如果沒和小三發生性行為,在小三的母親要求他付醫療檢查費用時,大可和對方溝通,不需到醫院檢查,檢查是否感染愛滋病等性病,要當事人同意才可檢查,小三也同意接受檢查,等於默認和林發生性行為,法官認為這些間接證據,可證明二人確曾發生性行為,依妨害家庭罪判林男和小三各徒刑5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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